(2019年5月30日縣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免去:
馬希焰的宿松縣人民法院九成人民法庭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2019年5月30日縣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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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希焰的宿松縣人民法院九成人民法庭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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