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縣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為了規(guī)范縣人大常委會會議的服務工作,,保證會議高效、有序舉行,,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jié)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guī)程,。
第一章 會議的籌備
第一條 收集匯總會議建議議程,。
縣人大常委會會議一般安排在雙月下旬舉行。按照常委會全年工作要點和年初工作計劃的安排,,辦公室就本次常委會會議建議議程分別征求“一府一委兩院”和縣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機構的意見,。年初工作計劃以外新增加或者變更的內(nèi)容,相關專門委員會,、工作機構,、綜合辦事機構應當報常委會分管副主任同意,由辦公室主任統(tǒng)一協(xié)調(diào)并報常委會主任審定后,,提請主任會議研究決定。
第二條 提出會議議程草案,。
辦公室將常委會會議建議議程匯總后,,連同建議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會期,、報到等事項,經(jīng)辦公室主任審閱,,提請主任會議研究,。
會議議程草案的編排順序一般為:決議、決定草案,,工作報告,,代表資格審查報告,人事任免案,,書面報告等,。同一類議程,按人大,、政府,、監(jiān)察委、法院,、檢察院順序排列,。
每年縣人代會前的常委會會議專門審議與大會相關的內(nèi)容,一般不安排其他議程,。
第三條 提出會議日程草案,。
辦公室根據(jù)會議議程草案起草常委會會議日程草案,經(jīng)辦公室主任審閱,,提請主任會議研究,。
會議日程一般分為二個單元:第一單元為聽取和審議各項報告,開展專題詢問等;第二單元為審議擬表決的議程和表決通過議程,,常委會領導講話等,。每次常委會會議一般安排2次全體會議,必要時,,可以召開聯(lián)組會議進行專題詢問或者大會發(fā)言,。
會議日程草案的編排順序一般為:
第一次全體會議(開幕),,安排聽取各項報告等。
全體會議后進行審議,,對本次會議審議的工作報告應當安排充分時間進行審議,。全體會議表決前,安排一次主任會議,,聽取審議結(jié)果的匯報,,聽取關于提請常委會全體會議表決的其他議程審議情況匯報,決定提請表決的事項,。
第二次全體會議(閉幕),,對提請審議的有關工作報告進行滿意度測評,表決決議,、決定和代表資格審查報告,、人事任免案,舉行憲法宣誓儀式等,。常委會主任在各項議程結(jié)束后發(fā)表講話,。
第四條 決定會議議程草案和日程。
每個雙月的上,、中旬召開主任會議,,聽取并討論關于下一次常委會會議建議議程和召開時間等情況的匯報。
如常委會會議建議議程中有需要向縣委請示的事項,,應當召開常委會黨組會議,,研究有關議程,形成請示意見,。黨組會議后,,相關專門委員會、工作機構,、綜合辦事機構代黨組起草請示文稿,,經(jīng)辦公室主任審閱后,由常委會黨組書記或副書記審簽后報縣委,??h委審批后,一般在常委會會議舉行的7日前,,召開主任會議,,聽取并討論辦公室關于會議議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見的匯報,決定將會議議程草案提請常委會全體會議通過,,決定會議日程;聽取有關專門委員會,、工作機構和綜合辦事機構有關議程草案情況的匯報。
主任會議后,,向社會發(fā)布召開常委會會議的時間和主要議程的消息,。
第五條 起草并發(fā)出會議通知,。
根據(jù)主任會議提出的常委會會議建議議程,辦公室起草會議通知,,經(jīng)分管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審閱后報常委會主任審簽,。通知應寫明會議屆次、時間,、建議議程,、出席人員、列席人員,、報到時間,、地點、文件報送要求等,。通知印發(fā)范圍為:常委會組成人員,“一府一委兩院”,,各工作機構,、綜合辦事機構,鄉(xiāng)鎮(zhèn)人大主席團,,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縣主要新聞單位。
根據(jù)常委會會議議程,,每次常委會會議一般邀請8名左右人大代表列席,。縣人代會前和臨時召開的常委會會議一般不邀請人大代表列席,。對邀請列席會議的人大代表單獨發(fā)出通知,。
若有公民申請旁聽會議,按照《宿松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會議公民旁聽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
第六條 落實出席人員,、列席人員。
在常委會會議舉行的7日前,,辦公室落實出席,、列席會議人員。
列席人員名單排列順序為:縣長或者副縣長,,縣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縣人民法院院長、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工作機構,、綜合辦事機構負責人,縣人大專門委員會委員,,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應邀列席會議的鄉(xiāng)鎮(zhèn)人大主席,、人大代表,其他有關列席人員,。
第七條 提出分組名單,。
常委會會議審議一般分為3個組,每組各安排1名召集人,,召集人由委員擔任,。常委會主任、副主任按工作需要編組;駐會委員和不駐會委員在結(jié)構,、人數(shù),、性別上合理編組;列席人員平均編組;“一府一委兩院”負責人不編組。分組名單應當注明討論地點,、記錄人員,。
第八條 確定全體會議主持人。
常委會全體會議,,由常委會主任(代理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
第九條 確定全體會議席次。
主任,、副主任和列席全體會議的縣“一府一委兩院”負責同志在主席臺就座,。主任居中,副主任,、“一府一委兩院”負責同志按序次左右排列,。
常委會會議廳前區(qū)為委員席,按姓名筆劃從左向右依次排列,,座次一般不作調(diào)整,。
第十條 印制會議文件。
常委會會議舉行的7日前開始印制會議文件,,文件編號,、名稱、格式等應統(tǒng)一規(guī)范,。提請審議的工作報告,,辦公室應通過郵寄或者電子信箱的方式提前發(fā)送給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有關列席人員。
會議文件經(jīng)常委會主任審簽后方可印刷,。文件按會議議程順序排列,。
第十一條 編印會議指南。
將會議議程草案,、日程,、會議須知、作息時間、分組名單,、住房表等匯編成會議指南,,在會議舉行的3日前,報辦公室主任審簽,,經(jīng)常委會主任同意后印發(fā)會議,。
第二章 會議的舉行
第十二條 全體會議聽取議案說明和報告等。
全體會議的主持詞由辦公室草擬,,于該次會議舉行的3日前,,經(jīng)分管辦公室副主任審閱,會議前一天送主持人審定,。會議出席人員人數(shù),、列席人員等有關情況,經(jīng)現(xiàn)場核實填寫到主持詞中,。
主任會議提出的常委會會議議程草案,,會議主持人征求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意見,如無意見,,即通過,。
向常委會全體會議作議案說明、報告等,,應當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條理清晰,、通俗易懂。內(nèi)容復雜,、篇幅較長的,,應當另擬說明、報告提綱作口頭說明和報告,。
第十三條 分組會議審議各項議程,。
常委會會議審議主要采取分組會議的形式。
分組會議的審議發(fā)言,,由辦公室安排人員記錄,、整理。
分組審議報告時,,相關部門和單位必須派負責人及熟悉情況,、能夠代表本部門和單位準確回答與會人員提出的問題的人員到會,聽取意見,,回答詢問,。
第十四條 常委會組織的專題詢問、滿意度測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述職等,,按照相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
第十五條 表決決議、決定草案等,。
全體會議表決有關決議,、決定草案前,應將主任會議通過的有關決議,、決定草案表決稿提前印發(fā)會議,。
根據(jù)提請審議的人事任免案,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起草常委會任免名單,、決定任免名單和批準任免名單草案,,經(jīng)分管副主任審閱后報常委會主任審簽,印發(fā)會議,。
常委會會議表決采取按電子表決器的方式進行,,以常委會組成人員過半數(shù)贊成通過。如電子表決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對人事任免案的表決改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對其他事項的表決改用舉手表決方式,。表決票數(shù)由工作人員當場宣讀,,表決結(jié)果由主持人宣布。
表決時需要宣讀的文件為:擬表決通過的有關決議,、決定草案,人事任免名單草案等,。
若擬任人選按規(guī)定需要作供職發(fā)言,,辦公室應當事先與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聯(lián)系,商定有關程序,,準備任命書,。供職發(fā)言時間為10分鐘左右。
第十六條 頒發(fā)任命書,。
提請常委會任命和決定任命的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表決通過任命后,按照《宿松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案辦理工作規(guī)程》,,由常委會主任或者代理主任當場頒發(fā)任命書,。
第十七條 舉行憲法宣誓儀式。
根據(jù)《安徽省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的規(guī)定,,常委會任命和決定任命的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通過任命后進行憲法宣誓。辦公室應當事先與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商定并落實好憲法宣誓的相關事宜,,做好憲法宣誓的具體組織工作,。
第三章 會議的其他組織工作
第十八條 文件材料的準備。
提請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專項工作報告、執(zhí)法檢查報告,,提請機關應當在常委會會議舉行的10日前,,將報告送交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或者綜合辦事機構;提請常委會會議審議的人事任免案,應當在常委會會議舉行的15日前,,送常委會人事任免工作機構,。
第十九條 會場布置。
全體會議會場設主席臺,,正中懸掛國徽,,臺前居中設報告席。常委會組成人員,、列席人員按席卡就座,,其他人員按會場分區(qū)就座。
常委會組成人員座區(qū)設報到表決系統(tǒng),,報到后,,其座位上的表決器自動打開;常委會組成人員座區(qū)設發(fā)言話筒,有征求意見事項或者申請發(fā)言時,,經(jīng)會議主持人同意,,可以在本人座位上發(fā)言。會場裝有顯示屏,,與報到系統(tǒng),、發(fā)言系統(tǒng)、表決系統(tǒng)連接,,實時顯示會議報到情況,、會議議題、主持人,、發(fā)言人、表決結(jié)果等,。
電子報到表決系統(tǒng),、顯示屏等各項設施,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和維護,。
第二十條 宣傳報道,。
根據(jù)常委會會議議程,辦公室擬訂宣傳報道計劃,,明確報道重點和報道要求,,經(jīng)辦公室負責人審閱后向新聞媒體通報,有關領導講話經(jīng)常委會主任審閱同意后向新聞媒體通報,。
第二十一條 舉辦專題講座,。
根據(jù)工作需要,常委會會議有計劃為常委會組成人員、列席人員和機關干部組織專題講座,,由辦公室和相關工作機構負責落實,。
第二十二條 接待和服務工作。
辦公室會前按規(guī)定落實好委員,、列席人員的食宿,。會議期間,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第四章 決議,、決定、人事任免名單
的公布和會議閉幕后的工作
第二十三條 公布決議,、決定
常委會會議通過的關于人大代表的選舉,、補選辭職、罷免等,,以縣人大常委會公告公布,,由主任簽發(fā)。
常委會會議通過的決議,、決定,、代表資格審查報告、任免名單,,以常委會名義公布,,由主任簽發(fā)。
第二十四條 印發(fā)審議意見書,。
對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縣人大常委會執(zhí)法檢查報告,,縣“一府一委兩院”專項工作報告時提出的重要批評、意見和建議,,由相關工作機構負責及時整理,,形成審議意見書,送常委會分管副主任會簽,,報主任審簽,,以辦公室名義印發(fā)“一府一委兩院”有關部門、單位,?!耙桓晃瘍稍骸庇嘘P部門、單位,,應當按要求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書面反饋辦理情況,。
對審議意見的辦理落實情況報告,辦公室送有關專門委員會或者工作機構提出意見,,將該意見向主任會議匯報后,,連同辦理情況報告一并印發(fā)常委會會議,,辦理情況摘要由新聞媒體公布。
第二十五條 整理歸檔文件,、材料,。
常委會會議閉會后的10日內(nèi),辦公室收集整理本次常委會會議的各種文件,、材料及其審簽原稿歸檔,。歸檔內(nèi)容為:工作報告,書面報告;提請任免報告,、說明,,擬任人員簡歷,供職發(fā)言;會議通知,,議程,、日程,出席人員,、列席人員,、請假人員名單,分組名單,,住房安排表;各次全體會議主持詞,,表決結(jié)果;常委會領導講話稿;會議記錄,紀要;相關請示報告等,。
第二十六條 本規(guī)程自通過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