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7日宿松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免去:
謝亞棟的宿松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呂芳的宿松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2024年5月27日宿松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免去:
謝亞棟的宿松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呂芳的宿松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宿松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版權(quán)所有
備案號:皖I(lǐng)CP備20011658號-1 技術(shù)支持:眾和網(wǎng)絡(lu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