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宿松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免去:
沈成莉的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袁勇奇的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2025年3月28日宿松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免去:
沈成莉的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袁勇奇的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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